中國小康網訊 12月2日綜合報道 據工信部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電話用戶實名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12月1日起,電信企業在實體渠道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措施,人像比對一致后方可辦理入網手續。
電信企業自12月1日起通過自有營業廳向用戶提供查詢名下手機號碼的服務,對用戶提出存在異議的手機號碼應立即組織核查和處理,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辦手機號人像比對、三大運營商執行新規
一是為確保電話入網環節人證一致,創新運用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要求電信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實體渠道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措施,人像比對一致后方可辦理入網手續。
二是深入防范治理二次倒賣電話卡,各電信企業應于2019年11月底前,完善電信服務協議條款,明確用戶不得二次轉售、倒賣電話卡,并充分運用海報、廣告、短信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宣傳提醒,引導用戶至正規營業場所購買電話卡。
三是積極防范用戶名下不知情辦卡,要求電信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起通過自有營業廳向用戶提供查詢名下手機號碼的服務,對用戶提出存在異議的手機號碼應立即組織核查和處理,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辦手機卡為什么需要進行人像比對?
早在四年前,為制止網絡不法行為,工信部就規定電信企業在銷售手機卡時需要查證用戶本人身份證件,并當場進行驗證。
如今,隨著人臉識別技術的發展,借助人臉比對技術,就可以方便地實現上述目的。所謂“人臉比對”,就是衡量兩個人臉之間的相似度。用戶在辦卡時,人臉比對系統提取出攝像頭采集到的人臉特征和用戶身份證照片上的人臉特征,進行比對,得出兩個特征之間的相似度,從而確定是否為同一人,保證用戶身份真實性。簡言之,人臉比對 就是驗證“你是不是某某人”。
既然是進行人證對比,那讓營業員看一下不就行了?其實不然,僅用人眼未必能夠準確判定客戶與所持身份證是否真的是同一人。例如,據北京青年報報道,2019年11月21日,北京首都機場一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證未能通過智能人像比對系統,而民警前來處理時,由于該女子人證相似度很高,調查起來十分困難,最終通過支付寶實名認證信息才得以確認。
在電信營業廳,光照穩定,用戶主動配合,人臉識別技術的準確率無疑要高于人眼,在人流量大的情況下,應用人臉識別技術進行比對有較高的準確率。
因此,電信企業在實體渠道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既是確保電話入網環節人證一致,又是深入防范治理二次售賣電話卡,還能夠積極防范用戶名下不知情辦卡。
人像比對還有哪些作用?
電信營業廳辦卡使用的人像比對屬于1:1模式的人臉識別,這種識別模式在日常生活中有著廣泛應用。較為常見的應用就是刷臉解鎖手機,只需將用戶事先錄入的照片與臨場采集的照片做對比,就能完成身份驗證。當下流行的刷臉支付也是應用了1:1模式,用戶在消費付款時攝像頭會將采集到的人臉信息與商家支付系統里已有的人臉庫進行1:1比對。同理,酒店入住、考生身份驗證、景區驗票、火車進站安檢等場景均可應用此技術保障人證合一。 此外,1:1模式的人臉識別,在金融、信息安全領域中也有較多應用。
當然,人臉比對越來越廣泛的應用也進一步凸顯了人臉信息的重要性,畢竟“臉”已經與各類關鍵業務相連接,若人臉信息泄露或被濫用,非常容易對用戶的利益造成損害,也會降低公眾對人臉識別技術的信任度,不利于技術的進一步發展。
對此,監管部門應該要求從事人臉識別技術的企業持牌經營,企業在收集信息前,要同用戶明確約定使用范圍,只可依據業務或產品特性采集數據,不可額外采集信息,用戶在遇到采集人臉信息的要求時也要審慎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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